此文最近更新于 2020 年 06 月 01 日 ,由于某些文章具有时效性,如若发现请留言告知。

主险和附加险有什么区别?

在个险产品范畴,主险通常单件保费较高,能支撑业务开展成本,保费中所含的费用可以打的比较高,可以单独销售。附加险保费通常比较低,如果单独销售不太能支撑业务开展成本,因此通常采用与主险搭售的形式。

那么保险产品到底是如何定价的呢?精算师们是如何计算保费的呢?保险公司如何赚钱的呢?

所谓保险产品定价就是如何计算保费的,但是这行当光精算师考试就要花大概2门大科目去测试掌握情况,再加上实务工作中还有无数种在学校和书本上无法教到的情况,我肯定是没有办法在一篇短短的知乎回答中和你们说清楚的。

但是我可以从保险公司的利润来源和你们间接地说说保险公司的定价原理。保险公司有三个利润来源,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三差:死差(发生率差)、利差、费差

用一些极其简化的例子和你们说一下三差,请注意我们实际工作中定价产品会远复杂于这些例子,千万不要说是精算师随便拍脑袋就能算出来的...

死差:比如保险公司设计某款寿险产品的时候预期每1000人中有10人死亡(所谓的预定发生率),但是最后只有7人死亡,那么少发生的3个人死亡带来的死亡成本减少就是死差益,反之就是死差损。

根据产品不同,目前国内人身险产品常用的定价参考包括最常用的法定的《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00-2003)》(最新的2010-2013版生命表预计将会在今年(2016年)下半年应用)、《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2006-2010)》,也包括再保险公司提供的发生率和保险公司的自身承保经验。

利差:保险产品的保费都有一个定价利率,打个比方是3.5%(所谓的预定利率),但是实际保险公司进行投资后获得的回报是4%,那么4%-3.5%=0.5%就是利差益,反之就是利差损。

这里特别插一句,由于财险公司多数都是短期险产品(保险期间1年期或以下),利差影响不会非常明显,但是对于寿险公司动辄数十年的保单,利差对保险公司的利润影响会非常大。学过一些基本金融知识的人肯定知道,即使每年只相差0.5%的复利,在几十年的跨度下差别也是惊人的。

费差:如果保险公司运营一个保险产品预计发生100万的费用(所谓的预定费用率),但是最后只付出了80万费用,那么这20万块省下来的钱就是费差益,反之就是费差损。

这三差之和就是某个保险产品为保险公司带来的利润(当然,如果这个产品是分红险,那么这些利润的一定比例也会作为红利支付给保单持有人,这也是你们买分红险时看到所谓红利演示里面的最后真正能到手的红利实际来源)

你们读到这里,我提个问题,你们猜猜目前保险公司最主要的利润来源来自于三差中的哪差呢?(请再次注意我的讨论范围已经缩小到寿险公司了)

你肯定会说,保险公司嘛,肯定是赚保险事故发生的比预期少咯。

错!目前大部分保险公司,尤其是寿险公司,最主要的利润来源是利差,而且是大头!!!其次是死差!最后才是费差,而且很多公司其实是费差损!

这是因为目前死差的根源,比如死亡率或者波动稍微高一点的重大疾病发生率及其未来发展趋势其实都相对比较稳定了,保险公司能很好预期实际发生的概率和预期发生的概率不会相差非常大。而且,保险公司经常会把这些发生率风险通过再保险安排(再保险是怎样的业务? 靠什么盈利?)转移给再保险公司能进一步减少死差的波动。

还有,由于各种原因,目前保险公司销售产品很大一部分是“储蓄性产品”,储蓄性产品的风险保额比较低,打个比方,可以简单认为,1000元保费只能买回来1200元保额,因为保费的大头,比如其中的900块都要用于投资给你带来投资收益的,而只有50块才是为你带来真正的保险保障,那么丁点保费占比可想而知死差贡献有多少。

而现在市场实际又以“储蓄性产品”为主,因此利差对保险公司利润的贡献非常大。

我其实想从保险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带出的一个话题,现在既然死差不是保险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了,那么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会不会故意不赔?

我这里先要抛出一个观点:保险公司是弱势群体。

看到这里,你们心情肯定是这样的。

表情

有道是“一人卖保险,全家是骗子”(又经评论中读者指正,可能是“全家不要脸”),这个大家耳熟能详,我也知道。

翻了一下本问题下的其他回答,有不少也是埋怨中国保险公司理赔太差,甚至同样一个保险责任(比如旅行中的境外救援、癌症理赔),同一个保险集团下在中国和其他国家的子公司竟然还有两种赔款处理手法等等。

但我刚才不是说了,现在保险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都来自于投资收益了,我“故意”少赔一百单可能比我把收益率做上去0.01%都不如。我冒着被你们上访、拉横幅、涂鸦、责骂、殴打、砸营业部等等风险,就为了省那么点钱,有必要么?

而且现在一个风险管理良好的保险公司都会为自己的承保风险进行周全的再保险安排,很多时候理赔的大头是背后的再保险公司兜底,又不是保险公司掏钱,为了更好的知名度,我还乐意赔呢

所以我要和各位知乎朋友认真的说:

只要符合保险条款中保险事故定义的理赔,无论你买的是大公司还是小公司的保单,保险公司一定会赔,槪无例外。各地保监局也会提供消费者保护机制,你们可以上保监会官网查找您居住所在地保监局的联系方式,在有纠纷的时候,这个是比直接找保险公司客服更管用的方法

但是,还是请注意你的理赔必须符合保险条款定义。比如你不能拿原位癌的诊断证明去找重大疾病保险索赔,因为重大疾病保险中恶性肿瘤的定义已经明确将原位癌排除在外了。精算定价时,你的保费也不包括原位癌的发生率。市场上有额外保原位癌的重大疾病保险,但是保费肯定会更高,一分价钱一分货。

很多人觉得诸如重大疾病保险中的定义实在“繁琐冗长”,但是正是因为“繁琐冗长”,才能保证疾病的可量化性,大家才能在实务中进行鉴定操作,进一步统计出发生率进行保险产品的定价。像重大疾病中的最基本的25种重疾的定义是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制定发布的,并不是某家保险公司随随便便说了算的

索赔“不符合保险条款定义”是保险公司最经常做出的拒赔理由,也正是这种“拒赔”经常莫名造成保险公司故意不赔的形象。拜托,是你们不仔细看合同好么。你们都付了那么大笔保费了,为啥保险合同不仔细看看呢!

看不懂?我教你们一个看保险条款的窍门,很简单,就看保险条款里“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那两节即可,任何保险公司任何保险合同都有这两节。别人我不知道,反正我们精算工作者做定价的时候一般只看这两节就够了。

但是如果你有一天真的碰到保险事故,而你还是觉得保险公司“故意不赔”,你该怎么办?

还记得前面我还留了一个终极大招没放吗?

这里要用一个道德风险的案例展开下去:

这几年保险公司接到不少很特别的索赔,当然由于保密的原因我无法进一步透露具体信息。这些索赔不少都是同一被保险人先在十几家不同保险公司投保某个特定保险产品责任,虽然每家公司买的不多,但是总保额合计非常高,而保险公司之间目前没有系统性的大额保单信息共享机制,这些人投保时也不能有效监测警示做到有效拒保,然后被保险人买完保险后不久就“出险”挂了。

骗保不要紧,各保险公司的核赔人员也不是吃素的,出事后的理赔调查结果显示出险经过疑点重重,最后联合拒赔了。可事情远没有那么容易结束,人家家属上访了,各种花样迭出的闹。咋办?

我们天朝下面任何一个领域都是以维稳为第一要义啊,在保险公司和投保人/被保险人有利益冲突时,监管明显“偏袒”投保人 / 被保险人。“保险公司有钱,赶紧息事宁人”,大家都是这样想的,也不管谁是真正的弱势群体。

虽说死差不是保险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但是也不希望它变成主要亏损来源吧。

我说的这种案例不是个案,每年发生非常多,我甚至估计目前保险公司5-10%的赔款都和这种所谓合同条款定义外的理赔有关,所以这就是我说保险公司是弱势群体的原因了,谁叫你被认为要有社会责任感呢。

记住,在中国,会哭的孩子有奶吃的机会更大,不管你是装哭还是真的哭。对于中国的保险消费者,这就是中国远远胜于其他国家的地方。在这么对被保险人有利的监管制度下,你们还有什么理由不相信中国的保险呢?

WTF,读到这里如果还有人要和我讨论其他国家和地区(比如香港)监管制度比中国大陆先进,他们的保险更让人放心,麻烦你先去撒泡尿当镜子照照好么?